“中秋发了个ber”
龌蹉血谑
凸显职工的心理危机
中秋节当晚,是不适合友人小聚的,那是家人团圆的至亲时间。于是,笔者与众友人在某位哥哥的吆喝下,趁着假日来临,于农历八月十四晚小聚在一家提供饮食服务的农庄。
杯盘叮当之际,忽然有人议论到了各自单位中秋福利。
在企业上班的,有“发了几条香烟”的,有“发了几箱水果”的,有“发了几百块钱的”……反正是都发了不同种类的礼品;
在公检法司单位上班的,有发了钱,发了购物券,发了米面油等等的,发放形式一般都不在单位,要么打入了银行卡里,要么在某某处领一张卡片,要么直接在超市凭条提货;也有什么也没有发的。
在相关文化单位上班的,一般什么也没有发。而兄弟们的回答,更是千奇百怪,有“发了个屁”“发了个鸟儿”“发了个锤子”“发了个奶奶”的含蓄型答语,也有“发了个毬”“发了个鸡巴”“发了个蛋包子”的*色荤话型答语,而一位我们公认的儒雅玉树临风型书生作家哥哥却在泯了一口茶水后说,“我们中秋发了个ber”(一种不好的方言,龌蹉,低级用词)!
我靠!这也太简单粗暴了,很*很暴力啊,直接将生殖器上了饭桌话题。
可是,举座十余人却没有一人怪罪,都纷纷表示,这个中秋礼品发得好,发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发得“旷世绝伦”……一片叫好声中,还有人鼓起了掌,敲起了桌子!
是什么将一个十足的文人逼到了这般地步?!是什么让一个纯正的文人粗俗到了这般程度?!!是什么让一个文化单位的人员竟然“出口成脏”,这般血谑?!!!这是一种怕人的心理危机啊!
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这是一种怎样的无奈!!这是一种怎样的可怜!!!
每到中秋国庆大节,各地市纪委总是适时发布重要通知,诸如《关于重申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遵守“八个严禁”规定杜绝“节日腐败”的通知》,要求各级*组织和广大*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牢记纪律是红线,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通知里面还言辞灼灼地表示:“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礼”等等,不一而足。
这,就像一道紧箍咒一般扣在了有着严格*组织的正式财供全供单位头上。相关单位的“一把手”本就不想花钱在职工身上,这就更有了充分的理由不再发放。单位大领导,一般喜好的是带领手下个别亲信出去“学习”,这钱,花着比较美丽,比较舒心;如若,让一线职工用了钱,岂不可惜!岂不浪费!
而他(她)身为重要人物,一般不会理会工会的通知。工会,也许就是傀儡一样。虽然,各种媒体一再重申“中秋节来了,这些福利可以有!(附31个省区市职工福利标准)”,并且多次表示“中秋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规定,基层工会可以向职工发放一定节日慰问品,广大职工群众可依法享受来自工会组织的法定节日福利”。便都是像一纸空文一般对待!哪怕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于年12月15日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表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单位负责人也视而不见!因为人家是“*的干部”,不是工会领导!工会管我何事?与我何干?
这让工会置于何种尴尬境地!
以河南为例:河南省下发《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节日慰问品总额视基层工会经费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元;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直接发放慰问品或慰问品领取券,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粽子、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洗护用品等。
这,工会规定,与纪委的通知多少有些不和谐!
工会让合理发放福利;纪委让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礼!
怎么办?
其实很好处理,纪委说的很直白,“严禁公款”,工会也说的很明白,“用工会经费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那就是:福利来自于工会经费就可,只要不超标!
笔者认为,相当单位负责人不可能读不懂相关规定,但是为什么还揣着明白装糊涂呢?
个中缘由,你去猜测吧!莫非,单位上班人员每月工资核扣的工会经费早已不翼而飞了!莫非,相关单位的工会经费早就被“截留、挪用”殆尽了。
如若这样,烦请各级纪委,赶紧查查各不予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单位,其工会经费哪里去了?
如若真能这样,“中秋发了个ber”的龌蹉血谑就会从根上烟消云散,职工的心理危机也从此安全解除,单位的凝聚力也就指日可待了!
是不是这样的呢?不知道!不知道!!
(李渊作于年中秋前夕)
管他呢
没福利,又何妨
只要咱有句“中秋快乐”
也聊以安慰了
小编由衷祝愿微友们
塬上草离离谢谢您的支持!